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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11-27 09:4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将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阳光岛上。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LNG接收站工程、LNG装船码头工程、取排水工程及LNG卸船码头工程,并为外输管道预留接口。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电话:1515133819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临港工业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59812345-8404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表(附件1)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件1)提交建设单位。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