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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19年09月09日 - 2019年09月15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环境行政执法,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轻微的违法情形,经研究,我们组织草拟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9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联系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邮政编码:226001

电话/传真:(0513) 59002788、59002782

邮箱:200893165@qq.com

附件:《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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