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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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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19年09月09日 - 2019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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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环境行政执法,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轻微的违法情形,经研究,我们组织草拟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9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联系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邮政编码:226001
电话/传真:(0513) 59002788、59002782
邮箱:200893165@qq.com
附件:《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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